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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护理险,让失能老人体面养老

2021年08月19日

长期护理险,让失能老人体面养老——
社保“第六险”来了

在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5项社会保险之外,一项新的社会保险——长期护理保险,正在中国逐步推开,为失能老人体面养老提供保障。

两年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指导意见,在青岛、上海等15个城市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探索建立为长期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提供资金或服务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最近,试点城市之外的地区也开始引入长期护理险,受到居民的广泛关注。

全国7%的家庭有需要长期护理的老人

家住北京市昌平区的韩先生一周要往返石景山八角社区好几趟。他的父亲自去年4月份突发脑出血后,一直在医院住院。“父亲情况比较严重,生活完全不能自理。马上就要接回家,我们比较愁,不知道怎么护理才好。我母亲身体不是很好,如果长期在家护理的话,我怕影响她的身体。目前也没有找到特别合适的机构,有的机构费用太高,负担不起。”韩先生对记者说。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一人失能,全家失衡”是不少像韩先生这样家庭的现实难题。在出现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后,多数家庭人手立刻变得紧缺、经济压力增大、工作受到影响,甚至家庭气氛都变得紧张起来。而由于长期护理保障不足,不少老年人在需要护理时选择长期住院,消耗了大量医疗资源,也加重了家庭负担。

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成果显示,中国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已超过4000万人,其中重度失能老人占相当比例。同时,相关调研报告显示,全国7%的家庭有需要长期护理的老人,目前实际接受的护理绝大部分由配偶、子女或亲戚提供,第三方机构服务占比极低。

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院长金维刚对记者说,随着人口的持续增长和老龄化的不断加快,失能和半失能以及其他失智、精神障碍者的人数还会进一步增加,对于这类群体的长期照护,社会需求在不断增长。因此,迫切需要建立完善相关制度。

面对大量失能人员对于长期护理保障的客观需要,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在中国应运而生。2016年,全国15个城市和两个重点省份启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探索建立以社会互助共济方式筹集资金,为长期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资金或服务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朱耀垠指出,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积极应对我国人口老龄化的重要战略举措。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不仅可以满足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照料需求,提高其生活质量,使其获得最大程度的生活独立和人格尊严,也可以缓解老年人家庭成员、特别是子女的照料压力。

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

“历经两年探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已经在青岛、上海等15个试点城市和北京、河北等多个省市的非试点区域展开,覆盖人群大约在4800万,取得阶段性成效。”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宋福兴介绍,到2017年底,超过7.5万人享受到了保障的待遇,赔付护理保险金大约5.7亿元,基金的支付比例超过了70%,在有效减轻失能人员及其家庭经济负担的同时,带动了试点地区相关产业投资约70亿元,直接拉动就业4万多人次,有力促进了护理服务业市场的发展。

2012年,山东省青岛市在全国率先建立了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2017年开始,青岛又把重度失智老人纳入长期护理保障范围。从今年4月1日起,青岛开始实施“全人全责”式、升级版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在原来的长期医疗护理基础上,将基本生活照料纳入职工护理保障范围。截至目前,该市已有5万多人享受到护理保障待遇,累计支出护理保险资金近15亿元,护理服务机构发展至600多家。

“去年,我母亲因病情加重完全失能,24小时不能离人。之前一直在家里照护,由于不够专业,家人力不从心,老人也有苦难言。”青岛市民张先生说,后来他了解到了长期护理保险,去年底经朋友介绍,找到了崂山区的福彩东部老年公寓。在考察过居住环境及服务后,他把母亲送到了这家老年公寓并申请了护理保险。“在这里,不光服务到位,钱也花不了多少。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来做,老人舒心,我们做儿女的也放心。”张先生说。

2017年,《宁波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方案》落地。在试点阶段,试点区域内参加该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不含参加住院医疗保险人员),个人无需另外缴费参加长期护理保险。其中,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原因导致失能,经过不少于180天的治疗,经评估符合重度失能标准,生活完全不能自理、需要长期护理的参保人员,自评估结论作出次月起可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不久前,宁波市首批被评估为重度失能的574名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开始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支付133万元。

作为15个试点城市之外的地区,北京市近期也在逐步推开长期护理保险。这些日子,北京石景山八角街道杨庄南区社区的老邻居们围在一起聊天,总绕不开一个话题——长期护理保险。“小区进门的电子屏、楼道口的大门上都有通知,”老韩所在的社区是北京探索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试点之一,他向记者介绍,“我们这儿老人多,有的平时不愿意麻烦孩子,身体有些问题宁可自己受着。现在有了这个政策,大家都挺关心。”

北京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日前介绍,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已在石景山区启动试点工作,并出台了《石景山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方案(试行)》。目前,石景山区已完成八角街道两个社区的入户评定,计划年底前实现石景山区内全面试点,48万参保人员中将有3000名左右重度失能人员享受护理。在总结石景山政策基础上,将在全市建立可推广、可复制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护理人才紧缺成最大短板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才刚起步。专家认为,目前这一制度与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的新趋势和老年人快速增长的护理服务需求还不适应,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制度设计和实践探索。

“人才问题是当前制约我国养老服务发展的一个重要瓶颈,从事长期护理专业服务的人员数量较少、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业务能力不高等问题普遍存在。”朱耀垠说。

据测算,以4000万失能老人为基数,按照3∶1的护理服务配置,护理人员需要1000多万。当前,护理服务人员队伍匮乏。养老护理人员持证上岗的不到10%,绝大部分养老机构护理员集中在40—50岁年龄段,学历大多在初中以下,且多数来自农村,服务粗放。有资料显示,全国只有10余所院校设有养老护理专业,难以满足市场需要。朱耀垠表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必须与促进护理人才队伍建设相联动,加大护理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培训力度,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的补贴政策,逐步建立长期护理专业人才的培养机制。开展长期护理保险业务的企业也要积极参与到护理人才的培养中来,形成保险业务、护理服务、护理人才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不断提高老年人长期护理服务的供给能力和服务水平。

筹资、责任界定、失能等级标准制定等也是目前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面临的一些突出问题。对此,金维刚建议,应逐步建立一个独立的筹资体系,通过个人缴费、财政补助、医保基金适当划转、社会捐助等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基金的长期收支平衡;坚持责任分担,遵循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合理划分各方的筹资责任。个人须缴费,且应确定一个适当的水平,同时,政府应建立稳定的投入机制;加紧研究制定失能人员的失能等级标准、有关护理等级的国家标准以及长期护理保险的支付标准。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商敬国认为,发展中国长期护理保险要尽可能地吸收国外已经走过这么多年的经验,尤其是欧美国家,如德国在积累了110年的医疗保险经验后才发展它的长期护理保险。同时,也要立足国情,通过在不同地区的试点,不断纠错,建立市场化机制,配置好相关资源,逐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长期护理保险模式,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